2023-02-16 10:45 中国掷球协会
运协小球字﹝2023﹞4号
各省(区、市)、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部门、体育总会、掷球协会、企业、院校:
为充分发挥行业多元力量,推动行业生态建设,促进项目高质量发展,完善协会治理结构,经常务理事会决议,根据中国掷球协会章程推选全国理事会理事。函商如下:
一、理事设置
(一)地方理事。以开展或计划开展掷球运动的省(区、市)和计划单列市为单位,每单位提名一人担任全国理事会理事,为更好地推动大湾区掷球运动发展,助力十五运设项,与港、澳毗邻的深圳、珠海两市可各提名一人为协会理事;
(二)运动员理事。获得世界杯、世锦赛、世运会冠军的优秀运动员;
(三)高校理事。已开展或计划开展掷球运动的普通高等院校(含体育类专业院校、综合类高等院校、高职院校),每单位提名一人担任全国理事会理事;
(四)企业理事。致力于为掷球项目的推广、普及和提高贡献力量,无不良信用记录、无犯罪记录的优秀企业人士,每单位提名一人担任全国理事会理事。
二、理事推选程序
(一)单位提名
1.地方理事。请各省(区、市)、计划单列市的体育行政部门、体育总会、掷球协会相互协商,提名建议人选。建议已经成立协会的省(区、市)及计划单列市,由协会法人、主席或秘书长担任全国理事会理事。
2.高校理事。请每个高校推选一人作为高校理事。建议由该校(院)长或书记担任全国理事会理事。
3.运动员理事。由其所注册的省(区、市)和计划单列市体育主管部门推荐担任全国理事会理事;
4.企业理事。由所在单位推荐一人担任全国理事会理事。建议由单位法人、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。
(二)人选审议
各单位提名人选后,由秘书处进行审查,通过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。
(三)人选通过
常务理事会将审议草案提交全国理事会审议,审议通过名单报体育总局小球中心核准后,由全体理事组成中国掷球协会第六届全国理事会。
三、任职条件
各单位建议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备良好政治素质;
(二)在本省市掷球界具有较高威信;
(三)年龄不超过65岁;
(四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(五)无不良征信记录
(六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;
(七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四、推荐方式
各单位向中国掷协秘书处推荐理事人选,于2023年3月10日前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推荐表至中国掷球协会秘书处,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"全国理事会理事推选"。
五、联系方式:
电子邮箱:boules@sports.cn ,联系电话:010-87183906
特此函商。
附件:推荐表
体育总局小球中心
中国掷球协会
2023年2月14日